鞍科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提前兑现后补助资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条件:
1、疫情期间,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
2、获批的2019年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市科技局报送提前享受补助资金支持的申请书。
申请书模板:
1、科技企业孵化器简介
2、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情况
3、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概算
同时提供相关附件:
1、获批2019年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证明文件(复印件)
2、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通知(原件)
市科技局承办科室: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联系人:关胜
联系电话:5216298 13500426699。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18日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