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网集团8722-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问:鞍山市对科技企业有什么政策?
    时间:2017-07-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问:鞍山市对科技企业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20号),市科技局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鞍科发〔2017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的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种子期的发展路线是:通过创谷计划、创新创业大赛、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楼宇经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渠道,发现、筛选出具有较强发展潜质和较大成长空间,具有四新经济基因,但又缺乏资金的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发挥政府种子基金引导资金的主导作用,给予鼎力扶持,助其在鞍落户注册,支持其在鞍创业发展,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选好种、育好苗。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市科技局将建立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种子期培育池,开展2017年第一批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入池征集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入池团队(个人)项目进行专业评估。经过认定的,推进其在鞍注册成立企业。对于在鞍完成注册的,给予政府种子基金引导资金支持。

    一、入池渠道

    1.创新创业大赛入池直通

    在第一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直接纳入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种子期培育池。

    2.县(市)区及部门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入池推荐。有关科研院所、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组织本机构内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申报,汇总后推荐至所属区域科技局,再由所属区域科技局汇总报送市科技局。

    二、材料报送

    1.创新创业团队(个人)须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提交入池团队(个人)信息表(见附件)。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对申报团队(个人)提交的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3.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纳入种子期培育池。

    4.第一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可将入池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三、入池登记与管理

    市科技局对通过初审的创新创业团队(个人)进行入池登记,并负责培育等工作。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种子期培育池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科技小巨人种子期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入池征集及后续工作由市科技局创新创业处负责。

    报送截止时间:2017721日。

    联系人:孙 

    联系电话:5216211   13841282533

    电子邮箱:ascxcy@163.com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711

     

      

            附件:鞍山市科技小巨人种子期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入池信息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